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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14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省级科技计划编制工作。2018年的科技计划编制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四个一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宏观统筹,充分发挥科技计划的政府导向作用,有效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和推动全省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集中发布的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包括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科技惠民、软科学研究、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科技开放合作、产学研合作)等。

    省重大科技专项、省创新体系建设专项(中原学者、科技创新人才、优秀院士工作站、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省基础前沿研究专项等申报指南另行发布。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含后补助项目),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主管部门(单位),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预申报书格式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注:未申报过科技厅项目的教师请通过平台网站自行申请账号;忘记用户名和密码请通过登录页面下的找回链接进行重置。

     (二)预算申报。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http://app.hnkjt.gov.cn/)网上申报。网上填报预算时,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

     (三)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连同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四)系统填报时间。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日。

四、材料报送及其他说明

    我校申报教师应于8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于8月16日至17日将申报材料装订纸质版并报送至科研处。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请我校申报教师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影响申报。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A4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材料应包含项目申报书、单位机构代码及法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学位证及职称证书以、相关平台证明以及其他科研业绩证明材料。

1.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报指南.doc;  filename=utf-8''1.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申报指南.doc

2.河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指南.doc;  filename=utf-8''2.河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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