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军区司令部共同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学校征兵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4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大力宣传、突出重点、做好服务”的工作要求,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2014年度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2014年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凯
副组长:王金文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吕莎许红芝孙爱梅张东李印省
邱永健李健朱坤陈宏金靖芝
赵元雪郭立青袁磊贾臻崔向前
三、征兵要求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我校2014届毕业生和全体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l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2014年年满18到20周岁(1994年1月1日至l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所有男性适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下同)进行兵役登记,有意向应征的毕业生在兵役登记后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所有男性适龄在校生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有意向的在校生在兵役登记后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征男青年网上报名登记表》、《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有应征意向的女性应(往)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2014年8月5日18时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四、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资讯中心
1、通过网络、广播、报纸、展板、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在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光荣的浓厚氛围,把高学历青年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传达到每个学生;
2、在教学和宿舍楼等明显位置张贴征兵政策公告,确保征兵宣传动员不漏掉任何一名学生。
(二)党务办公室
做好预征入伍人员的政审工作,推荐一名学生政审承办工作人员,6月28日报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三)教务部
为入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学务部
按时完成大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选派一名学生资助承办工作人员,6月28日前报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五)财务部
按时完成参军学生已交学费的认定工作。
(六)各院系
1、选派专员负责本院系的征兵工作,并将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备案;
2、积极组织动员本院系在校生报名,确保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男生参加网上报名,要求全部在校男生必须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3、各院系每周周四17:00前汇总报名情况,并提交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做好本院系预征入伍学生学籍保留、学费代偿、政审等相关工作。
(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完成此次征兵的组织工作,以及材料的整合和上报;
2、安排专人做好咨询工作,进行对征兵政策的解答;
3、做好我校学生的兵役登记及体检工作;
4、协助资讯中心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校讯通对应(往)届毕业生进行宣传。
此次征兵首次将征集动员工作集中在5、6、7月份,该时段政策宣讲、组织动员等工作难度较大,毕业生返校时间短,在校生也进入考试备考状态。各有关单位要意识到任务的紧迫性与繁重性,克服困难,多方动员和协调,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年度的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