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经学务部、校团委、教务部、总务部研究决定本学期评选2012年度“十佳校园之星”及各学生组织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范,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奋发成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类别: 1. 十佳校园之星: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本、专科学生;在自立自强、文体爱好、创业实践、社团活动、专业知识学习、道德规范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好评; 2.优秀学生会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开拓学生会工作新局面;从事学生会工作不少于1年。 3.优秀信息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及时做好老师和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事业心强,工作热情高,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的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从事信息员工作不少于1年。 4.优秀编辑: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热心编辑工作,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编辑工作不少于1年。 5.优秀播音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热心播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播音工作不少于1年。 6. 优秀记者: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热心记者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记者工作不少于1年。 6.生活管理中心优秀干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热心生活管理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生活管理中心工作不少于1年。 7.资助服务工作优秀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思想道德高尚;热心资助服务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资助服务工作不少于1年。 8.优秀学生分会:团结带领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按时参加校学生会例会,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各项工作;学生分会机构设置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具有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团结协作能力强的学生会干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队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很好的发动广大团员青年,举办具有自己院系特色的活动。 三、名额分配 详见见附表1。 四、评委机构 成立评选小组委员会,详见见附表2。 五、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心理素质好,人际关系和谐; 3.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学生工作、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以及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一年内曾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有重大立功、授奖者不受第四款约束。 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挑战杯”省级及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科技文化艺术节获校级以上奖项者;或省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及其它重大体育赛事中成绩突出者;或省、市级以上其他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驼人奖学金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服务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获省级以上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或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或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六、评选时间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12月14日—16日。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学生个人可通过个人自荐申请,老师、同学推荐报名等方式参加。 2.评审阶段。2012年12月17日—12月19日各有关单位初评,各院系及职能部门按分配名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分配见附表1; 3.网络投票阶段。2012年12月19日—12月25日。各院系按分配名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候选人名单,名额分配见附表1; 3.终审公示阶段。2012年12月26日—12月29日。评委会将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并组织若干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核实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形成书面材料; 4.事迹表彰阶段。2012年12月30日—12月31日。召开全校2012年度“十佳校园之星”及各学生组织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大会。年度“十佳校园之星”、各学生组织先进集体及个人是我校评定的大学生的最高荣誉,评委会将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大力宣传其先进事迹,并召开表彰大会及先进事迹报告会。 七、评选程序: 1. 十佳校园之星评选程序分为五个阶段:个人申报,院系审核,网上投票,评选小组裁定,全院公示表彰。 2.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信息员、优秀编辑、优秀播音员、生活管理中心优秀干部、资助服务工作优秀学生评选分为四个阶段:个人申报、院系或所属职能部门审核、评选小组裁定、全院公示。 3.优秀学生分会评选程序具体参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各院系学生分会考核办法》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八、评选要求 1.申报个人必须填写申报表、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数码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包括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和生活照,其中生活照只需要电子版)各1式2份,分别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上报,电子邮件标题为“XX系XXX同学申报十佳大学生材料”, 并于2012年12月19日下午17:00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联系电话:3831882,电子邮件:sqtw3831882@163.com 。联系人:卢明臣。 2.各院系评选工作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党总支及主管领导的组织、指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好本系候选人的评选工作。以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用典型引导和教育广大学生,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学生学先进、争先进的的良好氛围。 3.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海报、板报、校报、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宣传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大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共青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会干部按院系学生会上报校学生会人员人数的8%上报(包括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干事),没有备案的部门和得到校学生会批复的不包括。 广播台、教学信息中心、新闻中心、生活管理中心、资助管理中心各个学生组织按人数的8%比例上报校团委。
附件2 2012年度“十佳校园之星”及各学生组织 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小组设置 组长:王金文 成员:王洪兴 王俊萍 陈宏 邱永健 樊永兵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办公室主任:王俊萍 张新 成员:卢明臣 刘芳 仝庆 石磊 姚童祥 |